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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聊城住房网 发布于 2020-06-28 09:41:56
张红租赁备案证明作废公示
承租人张红,所承租水岸花语小区13幢3单元3051号房屋,现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,因租赁备案证明原件在派出所无法取回,声明作废。现公开向社会公示,公示时间截至2020年7月2日。如有对上述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,请及时向我单位反应,联系电话0635-8366018。
聊城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所
2020年6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