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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聊城住房网 发布于 2021-05-14 07:37:00
袁德红租赁备案证明作废公示
承租人张平所承租望湖小区4幢4单元451号房屋(房产证号 ),现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,因租赁备案证明不能收回,声明作废。现公开向社会公示,公示时间截至2021年5月18日。如有对上述公示事项存在异议的,请及时向我单位反应,联系电话0635-8366018。
聊城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所
2021年5月14日